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卢建决定逮捕
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、原省纪委驻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组长卢建(副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,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卢建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:亓淦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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